叉车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叉车属于场内特种机动车辆,是属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