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承诺人写谁的名字
法律援助根据学校承诺的内容判定。如是要约承诺,承诺书,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完全同意要约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书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提出承诺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书的内容主要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