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提前更换了,积分消除了吗?
法律援助没有消除。驾驶证扣分是按你发证时间算365天清零的。提前换证扣分不会清零。换证以前的扣分,要到记分周期结束,缴清所处罚款后才会清零。
驾驶证分数清零规则:
1、驾驶证的清分时间应该是在驾驶证上面有显示,也就是发证的日期,每年到了发证日期的那一天,系统就会自动的将该驾驶证的分数清除,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时间算起,一年就是一个记分周期,如此不断的进行循环。
2、违法记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里面没有超过12分,那么记分系统是会从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的时候,将上一个记分周期里面所剩余的分数全部都清零,也就是说下一个积分周期12分又会全部出现。但是要注意是,如果上一个积分周期里面的一些违规没有处理,比如罚款没有交,那么上一个周期的记分会自动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如果在上一个记分周期里面被记满了12分,那么驾驶员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驾驶证的核发地或违法地的车管所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并且还需要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通过之后之前的扣分才会清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