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的驾照为什么积分为零

法律援助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