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港总体规划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实现新区引领新型城市化。通过规模引领、功能引领、模式引领和品质引领,成为肇庆中心区域核心区、区域服务集聚区、理想城市试验区和国际都会标杆区,引领肇庆市新型城市化。
    2、优化肇庆中心区域总体空间布局。通过肇庆新区建设构建对接广州、佛山的开放空间格局,强化区域协作;拓展肇庆市中心城区,实现东拓完型;肇庆新区与端州区共同承担城市主中心职能,为区域生产性服务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
    3、承载肇庆新兴战略定位。新区应在肇庆市“广东探索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先行区和试验区、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中国宜居文化名城和国际知名旅游会展胜地”的城市定位中承担重要角色。
    4、探索符合肇庆地方条件的低碳绿色城建设模式。严守生态本底,规划顺应自然、生态可持续的空间格局;制定低碳绿色的产业规划;选择适宜性技术,鼓励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集约高效的市政工程建设;采取对自然环境低冲击的建设模式。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4、《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部门“十二五”规划
    5、《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6、《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7、《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