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木棍打人属于持械吗

法律援助

    拿木棍打人属于持械,持械伤人是指参加斗殴的人员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进行斗殴并且伤害了被斗殴人的情形。持械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
    关于“械”的具体含义,有采扩大解释,如“械”即器械,是指具有杀伤力可造成伤害后果的任何工具;亦有采限制解释,将“械”理解为凶器,如匕首、刮刀等治安管制刀具和枪支、铁棍、木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
    法院在对聚众斗殴类的案件进行审理时,对于何种器械可以认定为是持械斗殴有着不同的看法。
    但无论各方如何认定器械中的械为何物,其中大家表示一致的是该器械应为事前准备并携带在身上的器物为原则,如果该器械并不是事先准备好的,不应认定为是持械斗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