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因素包括
法律援助一、气象动力因素
主要是指风和湍流,它们对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稀释和扩散起着决定性作用。风,是大气的水平运动,不同时刻的风速风向不同,风把污染物从污染源向下风方向输送的同时,还起着把污染物扩散稀释的作用。一般地说,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浓度与污染物排放量成正比,与风速成反比。如风速增大一倍,在下风的污染物浓度将减少一半。
湍流,是大气的不规则运动。风速时大时小,具有阵性的特点,在主导风向上也会出现上下左右不规则的阵性搅动,这就是大气湍流。污染物在风的作用下向下风方向飘移并扩散、稀释,同时,在湍流作用下向周围逐渐扩散,我们看到从烟囱中排出的烟云在向下风方向飘移时,烟云很容易被湍涡拆开或撕裂变形,使烟团很快扩散。
二、气象热力因素 主要指大气的温度层结和大气稳定度。
大气层结是指大气垂向的气温分布状况,气温的垂直分布决定着大气的稳定度,大气的稳定程度又影响着湍流的强度,是影响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对流层内气温分布的规律是随着高度的增加,气温递减,空气上层冷下层暖;因此,大气在垂直方向不稳定时对流作用显著,能使污染物在垂直方向上扩散稀释。在近地的低层大气,有时出现气温分布与标准大气情况下的气温分布相反,即气温随高度的增加而增加的温度逆增情况,称为逆温。逆温层的出现,使近地低层大气上部热、下部冷,大气稳定,不能发生对流作用,使大气污染物不能在垂直方向扩散稀释,因而容易造成大气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第十条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第十二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