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在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量。
商品(包括劳务,下同)价值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包括耗用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转移到商品中的价值;另一部分是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表现为工资、资金利息以及企业利润等。
因此,增值额等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
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
理论上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的部分。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流动资产价款都允许扣除,但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同时存在一些难以征收增值税的行业以及对一些项目的减免税,二者也会有所不同。增值税类型 特点 优点 缺点 生产型增值税 1.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2.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3.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保证财政收入 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 收入型增值税 1.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 2.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3.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一种标准的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 凭发票扣税的计算下该方法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消费型增值税 1.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 2.允许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3.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便于操作 减少财政收入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但是如果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后没有余额,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