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坏点国家规定几个
法律援助国际惯例,液晶显示器有3个以下的亮/坏点是在被允许的范围之内,国家规定7个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
屏幕坏点三包规定
一、七日内免费退货
即购买液晶显示器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以下称“购机日”)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退货,销售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购货发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二、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或修理
即自购机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如选择更换,销售商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三、整机一年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费更换
即自购机日起一年内(含),如果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选择整机更换,凭联想认证维修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销售商或联想认证服务机构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四、不能享受“三包规定”的情况
在购买产品后,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显示器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商家有权不按照“三包承诺”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
超过三包有效期。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和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使用盗版软件而导致故障或损坏。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导致故障或损坏。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故障或损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