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有什么

法律援助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一、经济适用房是如何申请的
    北京经济适用房有五个申请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
    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
    二、廉租房准备什么材料
    根据当地的规定,需要的证件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申请办法确定需要提供证件。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继续做好1998年国家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实施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继续做好安居工程的销售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对象和销售政策出售安居工程住宅。要制定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住宅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避免安居工程住房出现空置,让更多需要住房的家庭买得起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