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

    1、《晋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
    2、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校对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由收件人签字盖章;
    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求两地居委会(村委会)均出具证明;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符合本办法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一、外市人市外人员如何申请成都户口
    (一)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七)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八)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二、烟台毕业生回原籍落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拟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3、就业报到证(县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盖章或出具落户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4、拟落户地合法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户口簿上主要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等证件能体现的不需提交)
    6、回农村籍落户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