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

法律援助

    化妆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一条为保证化妆品命名科学、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第三条化妆品命名必须符合下列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三)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第四条化妆品名称一般应当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名称顺序一般为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