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的文书链接打不开

法律援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当事人应履行法律文书,如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若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执行前,可先询问对方原因,并酌情宽限。若是对方不愿支付,可先协商支付,若仍不愿支付,则只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你可以先问问对方是什么原因。如果是特殊情况,就酌情宽限一下。如果是对方不愿意支付的话,你先和他协商支付。协商之后还是不愿意支付的,那么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拓展延伸
    法院发布的文书链接无法访问,需要解决该技术问题。
    对于法院发布的文书链接无法访问的技术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解决措施。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使用其他浏览器或设备进行访问,以确定是否是特定的浏览器或设备兼容性问题。如果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可以联系法院的技术支持团队,向他们报告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另外,我们还可以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和Cookie,然后重新尝试访问链接。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效,我们可以考虑将问题反馈给法院的网站管理员,以便他们能够检查并修复链接问题。总之,通过尝试不同的解决方法,我们可以解决法院发布的文书链接无法访问的技术问题。
    结语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对方沟通并了解其不支付的原因,如果是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宽限。若对方不愿支付,可尝试与其协商解决支付事宜。若协商无果,只能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注意,对于法院发布的文书链接无法访问的技术问题,可尝试使用其他浏览器或设备进行访问,清除浏览器缓存和Cookie,联系法院的技术支持团队或反馈给法院的网站管理员,以解决该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六条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