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