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子公司的债权债务与总公司有关联吗
    子公司拥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子公司是独立于母公司的企业法人,因此子公司的债权债务与母公司没有关联。但分公司的债权债务与总公司的关联,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财产不独立。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
    三、分公司可以代交社保吗?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
    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