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援助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缩短工作时间。由于劳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多少,劳动强度大小,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差异,劳动者体能消耗及对劳动者身体的影响的不同,据此,我国对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早就有过适当的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有四种情况:
    1、从事矿山井下、严重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特别紧张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可以少于标准工作时间。
    2、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可以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
    3、化工行业对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根据生产的特点和条件,分别实行“三工一休制”与“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相结合的制度,即工作3天休息1天,每年再轮流脱离原作业岗位1个月,或采用6小时至7小时工作制。
    4、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纺织行业也曾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
    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好处
    1、睡眠休息时间如果少于八小时,则对人的身体不利,且不益于人的智能的发挥,人在工作中就不能集中精神,甚至会打呵欠,虽然多工作了几个小时,但效率却绝比不上前面八小时,而且犯错的比率也就在这延长的几个小时内最高。长期如此,员工就会产生一种疲劳心理,工作对神经的刺激就会变得迟钝,导致员工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下降,表面上给企业带来了效益,但如果企业能实行员工八小时工作制,则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激情将得到充分发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
    2、现代社会竞争如此激烈,人人都有一种压抑,员工的压抑需要得到释放,员工的疲劳也需要得到释放,双休日就是大释放,过了双休日,再投身工作中去,激情满怀,工作起来才能热火朝天!让员工休息好,生活好,员工就能把工作做得更好。这是人的天性使然。
    3、赚钱是为了有个安适的生活条件。人是需要生活的,没有良好的生活人生就没意思了。员工可不是机器,员工需要得到尊重,尊重员工最好的办法就是改善员工的生活品质,而不是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