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和超员的区别
法律援助新交规对超员超载行为进行了严格处罚,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未达20%或其他载客汽车超过20%的记6分,驾驶非营运载客汽车未达20%的记3分。私家车限载5人,超过一个人即超员20%,将被罚款200元并扣6分。
法律分析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一般私家车的限载人数只有5人,只要是多乘坐一个人,其超员比例就高达20%,因此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重罚。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
二、超载处罚
通过对新交规政策的解读,我们得知,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拓展延伸
超载和超员:规定、违法与安全隐患
超载和超员是指在交通运输中载重或乘员数量超过规定限制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载和超员都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的规定。超载可能导致车辆超过承载能力,增加了车辆失控的风险,同时也会对道路和桥梁造成损坏。超员则增加了车辆的负荷,降低了车辆的操控性和制动性能,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此外,超载和超员还会给乘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严禁超载和超员行为,对于违法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超载和超员危害的认识,有助于减少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结语
合理载人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严禁超载和超员行为。根据新交规,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将被处以相应罚款和记分。私家车超员一个人就达到20%,稍不留意即可受罚。超员行为不仅增加车辆失控风险,还给乘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应加强交通管理和宣传教育,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