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援助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绩效工资水平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科学设定当地事业单位本年度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
2、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前平均津贴补贴水平低于当地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可将其调整至控制线;对超过控制线,且经费来源符合有关财务规定的,经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批,超过部分可予以保留。
3、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并不是确定后就一成不变。
二、关于绩效工资总量。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2、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按照分类管理办法,每年定期核定本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并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逐步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
3、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单位主管部门核定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第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
三、关于绩效工资的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全区统一设立为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各事业单位确定。其中,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年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占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50%-70%,各岗位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具体比例和标准由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2、考核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基础。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引导事业单位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第三,事业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