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法律援助

    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按照欠缴的时间计算养老保险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单位没给交失业金怎么办?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第86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养老保险断档了如何补交?
    养老保险断档可以补交,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公司申报社保后可以撤销吗
    公司申报社保后是否可以撤销,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社保申报申请已经被社保局审批受理,则说明已经成功参保,是不能进行撤销的;
    2、如果在社保申报之后,社保局还没有审批,则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