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书店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

    注册书店需要的手续有:
    1、需要选好书店的经营地址;
    2、到工商局核准名称;
    3、需要图书经营许可证,到文委办理;
    4、需要开业登记,到工商局办理;
    5、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技术监督局办理;
    6、需要税务局办理登记。
    具体要求如下:
    1、首先开书店所需注册资金在10万元左右,具体根据书店的大小而定。工商局核名,因此一般来讲,即可直接在工商局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要同时卖光碟的话,则要先去所在区文化局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必须通过"出版物发行职业资格考核”,办理营业执照,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
    2、进行税务登记,想开书店的需要注意,携带由区文化委员会开具的许可证明到新闻出版局办书店经营许可证,或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专业性强的书店开在相关的场所附近。选好书店址后,就必须再去文化局审批—个"音像制品许可证”,然后去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一、申请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经营业务;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零售的话,需要有沿街的商铺。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这个过程所需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程;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产权经营场所证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硬件设备和出版物销售专用软件等证明)) 。
    三、审查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会在一周之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提出审查的意见,符合条件的给到你受理单,否则给出驳回。四:发证准予许可的条件之后,工作人员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上是关于如何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介绍,申请材料的问题以及办理流程不大了解都会导致时间上的延长。具体细节可私信。
    法律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