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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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的流程如下: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2、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3、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4、对有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要报基层党委审查同意,并报县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