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宪章提出的整体设计是指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城市建设是一个历史范助, 任何痤城市在营造自己的文化环境时,都需要在原有城市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使城市形象独具特色。城市文化环境的营造应是长期型的建设,而不是突击式的装璜。国内外大量城市建设的实践反复证明了城市的统性和建筑的协调性是有文化内涵的城市必不可少的品质。城市文化是人们在城市形成和建设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城市文化环境则是这个总和的外在表现。本文所论及的仅仅指城市文化环境的硬体部分,即城市建设涉及的范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