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场组织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广播权”指向的是媒介主动传播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必须按媒介安排时间或地点被动的接受作品的权利;而“信息网络传播权”指向的是媒介提供了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可以自行选定时间和地点,主动地通过媒介接受作品的权利。这才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本质区别所在,与采用的传播媒介并没有直接关系。综上所述,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同属于著作权,持有人都是著作权人,这是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广播权是被动传播节目,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主动传播,听众可以自主选择观看时间。并且,两者的权利实行范围也不同,权力侧重的方面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