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作品著作权共有哪些类别

法律援助

    电影类作品版权主体一般指的是,制作者、作曲者、作词者、导演、编剧、摄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以及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而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对该电影作以及电视剧作品享有署名权。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官方费用是2000元。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时间的不同,登记费用不同。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摄影作品著作权可以约定共有吗
    可以,约定优于法定。
    我们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是可以约定他人共有的,通常约定是高于法定规定的,我们在约定的时候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且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约定。
    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特殊作品著作权主体包括哪些
    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
    2、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
    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
    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