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版权保护多少年

法律援助

    文学作品版权保护50年。
    1、从作者死后开始计算,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之后可以随意用。
    2、作者生前著作权受合法保护。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
    视听作品:
    1、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著作权法规定的13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小说版权:
    1、即小说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2、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
    3、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综上所述,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