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上对方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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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不上对方起诉离婚方式如下:
    1、原告如果有被告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被告在用而且有效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自己联系不上,可以提交相关信息给法院,由法院通过邮寄快递、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被告,甚至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等通知被告,联系被告;
    2、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再单方面起诉离婚;
    3、起诉离婚有两个阶段,调解和判决。无论是哪个阶段,原则上都必须双方亲自参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