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宪法渊源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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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1)宪法典。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渊源。(2)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与宪法有着密切关系的,效力仅次于宪法的规范性文件。(3)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则与习惯。(4)宪法解释。由法定机关对宪法文句的词义及适用范围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诠释和说明。(5)宪法判例。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在同类事项上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