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转学新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办理转学手续为户口簿,转学证明表和高中档案。高中转学条件为: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一般应该=遵循学校登记对等原则,申请在等级非对等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入学校应查验学生当年中考成绩是否符合录取条件。外省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需提供转出学校出具的学业已修习学分认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转入学校同意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