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兵役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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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学生兵役登记流程:
    1、办理。上述对象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兵役证有什么作用?
    兵役证顾名思义,就是服完兵役后县一级的兵役机构发放给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的证件。并不是服完兵役才会发放兵役证,国防法规定,只要符合法定年龄的男性公民,都应该办理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并且接受兵役机关的年度审核。国家兵役法规定公民的服役年限为18至22岁。对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适龄公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可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时限为两年。据此,兵役证的有效期为其最后一次服兵役的年份再顺延2年。如2003年年满22周岁的公民,其兵役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在兵役征有效期限内,持证的适龄公民应在其每一兵役年度内的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日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依法办理兵役证年审手续;否则,下一兵役年度内兵役证无效。
    综上所述,高三学生兵役登记流程是先登陆全国征兵网,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钮。进入兵役登记页面。学生登陆后填写信息,按网页中各栏目的提示要求如实填写。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点击确认后进入如下图的页面,点击左侧打印报名表。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