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剪辑版权问题怎么解决
法律援助影视剪辑侵权的解决办法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被侵权人可自行调解或起诉侵权人,法院可调查、查封或扣押涉案物品。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失、违法所得和法定赔偿,根据作品类型、使用费、侵权性质等综合确定。影视作品版权费由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一、影视剪辑侵权被告怎么办
1、双方自行调解
影视剧版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恢复名誉。
2、到法院起诉
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在这里需要注意地是,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对涉嫌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主管著作权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二、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
1、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为维护权利的合理开支(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交通差旅、文印等);
2、盗版影视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销售所得、营业利润、净利润等。
3、法定赔偿,就是当影视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没办法确定的时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不过,一般就是从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三、影视作品版权费是多少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影视作品的,版权费用怎么收取,由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协商确定。
结语
侵权纠纷可通过调解或起诉解决。侵权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时,被侵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两年。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可考虑实际损失、违法所得和法定赔偿,综合考虑作品类型、使用费、侵权性质等。影视作品版权费应由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协商确定,依据著作权法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九条 电影院应当合理安排由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所摄制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
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应当保障电影放映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五条 依照本法规定负责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审批的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或者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