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环保公司要求有哪些

法律援助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内容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二、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其实,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注册环保公司的这些要求都是最基本的,因为工商局也不可能在公司都还没有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就同意当事人提出来的注册请求。如果是注册环保公司的话,可能有些证明资料还得到当地的环保局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