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定义:爱情与权益的平衡
法律援助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括: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是主体,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源可以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无法证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它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来源包括双方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财产,但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平等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