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放松指的是

法律援助

    四个不放松指的是以下几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放松。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狠抓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放松。切实加强上岗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重要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上岗。扎实开展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放松。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深入细致发现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岗位操作、运输管理和人员居住地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有力落实;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放松。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三必须”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做好监管服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有力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