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和疑义的区别
法律援助异议和疑义的区别如下:
1、意思不同。异议意思是对事物提出不同的意见;疑义指对事物不了解或有疑问;
2、适用范围不同。异议可以作为法律用语,指法官对案件判断有不同意见。疑义则只能作为一般用语;
3、出处不同。异议出自《后汉书·耿弇传》:“以列侯奉朝请,每有四方异议,辄召入问筹策。”疑义出自《东观汉记·张纯传》:“时旧典多阙,每有疑义,辄以访纯 ,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
“异议”即不同的意见,如唐代卢照邻《南 阳公集序》:“异议蜂起,高谈不息。”巴金 《春》:“觉新看见大家都这样主张,也就没有 异议。”“异议”同时也是法律用语,指法官 对案件判断持有不同意见,如《唐律断狱 疑罪》:“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 得过三。”
“疑义”则指可疑之点、可以怀疑的道理。显然例句更适合用“异议” 一词。 “疑义”容易错写成“疑议”,实无“疑 议”一词。“异议”也不能写成“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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