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的收购行为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涉及到法律问题中的垄断。
    商务部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案(以下简称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反垄断审查作出裁决,依法禁止该项集中。
    商务部经审查,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并据此作出上述裁决。
    商务部历时半年作出裁决
    2008年9月,可口可乐以24亿美元收购汇源全部业务的并购消息引起了全国上下乃至世界的普遍关注。对此案例,有朱新礼大赚特赚之说,也有民族品牌之殇之说,亦有可口可乐欲垄断国内饮料市场之说。此案在经历198天的政府反垄断调查后,最终于2009年3月18日未通过商务部反垄断调查而告终止。成为反垄断法执行以来第一起被否决的并购交易。  
    随着中国民族品牌的逐渐壮大,开始与国际巨头分庭抗礼的时候,外资首要收购的目标就是这样的企业。外资为了扩大市场地位,收购民族品牌,在可预见的未来还将继续发生。有关收购的定价、政府反垄断调查等,对以后的收购有借鉴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可口可乐和汇源收购的背景以及双方的动机,然后使用DCF方法计算了汇源的价值,对收购后对果汁行业、汇源的长远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商务部做出否决的程序提出了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第五十三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一)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
    (二)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