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规定 外籍演员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对那些已入外籍的华人演员,将限制在中国影视综艺的拍摄。
    法律依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要求就法律、行政法规条文提出解释意见,或者总局认为需要进一步明确含义、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总局领导签发后,报该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机关作出解释。
    第三十六条 行政工作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由有关司局提出意见初稿,经政策法规司审查,报总局领导同意后,以总局发文形式公布,必要时可以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