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生儿上户口流程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1、办理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已结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未婚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本人书写《无婚姻登记承诺书》);4、出生医学证明⑤非婚生子女申报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婚生育证明、抚养权公证书(父母扶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如果是随父亲落户还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2、办理流程:1、婚生子女: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向人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2、非婚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3、父母离异子女随有抚养权一方:其直接抚养人向直接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4、政策外生育子女: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