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援助

    苏州落户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申报单位经办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一、在苏州落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成都。
    二、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2、职称证书,结婚了的准备结婚证,有小孩随迁的准备出生医学证明,其他的根据个人情况了。
    综上所述,主要流程是从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户口手续,然后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