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诈骗的构成要件

法律援助

    在诈骗罪中,存在受骗人(财产处分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或不具有同一性)的现象。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三角诈骗,也叫三者间的诈骗,其中的受骗人可谓第三人。
    一、商业诈骗怎么办
    下面我将针对“商业诈骗怎么办”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商业诈骗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商业诈骗涉嫌的犯罪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的行为手段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受骗人产生认识错误,受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自愿交付财产,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诈骗的领域,商业领域中,上述诈骗犯罪皆有可能存在。商业诈骗怎么办?以保险诈骗罪为例,在投保人投保前,保险人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投保资质、被保险人的保险状况等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全力调查,若发现诈骗嫌疑,应当迅速报警,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以减少损失。
    二、中介诈骗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中介诈骗3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总的来说,以骗取他人的财物为目的,假借爱上被害人的方式,受骗财物如果符合了诈骗罪标准的,只要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即构成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被骗一千元是否构成诈骗
    被骗一千元不构成诈骗。诈骗罪入罪的违法数额标准是三千元,因此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一千元的,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诈骗罪;但属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2、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3、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
    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4、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5、责任形式。
    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