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办是哪个部门管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创建办属于规划和建设局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创卫日常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工作调度。
2、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各类重要文稿,制定创卫工作年度计划,会同两办督查室、监察局对全县创卫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并通报。
3、负责创卫工作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4、定期向创卫委员会汇报创卫工作情况,协调创卫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
5、负责协调、检查、督促相关创卫责任单位的工作。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