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加财产性收入
法律援助十七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驻地说:财产性收入必然会涉及到各种投资,除了实业投资等,还包括投资金融产品,涵盖了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如何让更多公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制度层面上有许多工作可做:
创新金融管理体系,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强化对现有投资理财渠道的监管以及交易方式的规范。而除了创造条件让中国百姓拥有更多的金融产品,通过金融体系创新,让百姓拥有并创造出更多的金融工具,也是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的题中之义。
进一步加大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明晰产权,并且让它们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广泛交易流动的金融资产。
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占全国土地和私人住宅绝大多数份额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住宅,还不能抵押、不能自由上市流转。中国平均每天大约有53个村落从地图上消失。由于不能自由流转,其中大量土地和房屋长年荒废,影响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一、财产性收入定义
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构成,按照占比大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占比位置较小,占比大约在2%左右。
1、工资性收入(工资等)68.9%
2、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22.8%
3、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6.4%
4、财产性收入1.9%
测算来看,2006年,中国内地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0多元人民币。虽然基数小,但是发展潜力很大。拿这两年来说,相比上一年度,2005年增幅为19.7%,2006年增幅为26.5%。
二、财产性收入来源
长期以来,人们通过对自己动产或不动产的交易、出租等方式来获得财产性收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金融产业的成熟,人们逐渐逐渐增加了新的财产性收入的来源,储蓄、股票、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成为了大家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现如今,有了互联网,网络上的全新模式又成了财产性收入的又一来源。自国外兴起P2P网络借贷平台之后,国内的相关平台也逐渐繁荣,较为出名的有宜信、诺诺镑客、人人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