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给坏人辩护

法律援助

    律师帮坏人辩护的理由如下:
    1、每个人都有辩护权,只要是委托人,律师就应当为其辩护;
    2、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即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正确的指控,帮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这是辩护人的首要任务;
    3、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并在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侵犯或剥夺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要求依法制止,或者向什么是辩护:
    1、有关单位提出控告。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起源于罗马共和制后半期;
    2、作为一项原则或制度,最早则是由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反封建斗争中确立的。中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综上所述,律师辩护要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如果律师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引诱证人改变证言作伪证,律师提出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由公诉人(检察机关)质证,提出的辩护意见在法庭上需要与公诉人(检察机关)交锋,最终辩护意见采纳与否,还取决于审判机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