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65岁以上的老人能否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如果该问题是问成都市65岁以上的老人能否办老年优待证,则65周岁的老人可以办。根据《通知》,只要是常住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办理该证,享受优待。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二、进一步做好对我市老年人的优待工作 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自愿的原则办理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老年优待证》,享受以下各项优待内容: (一)凡我市和区(市)县所属的收费公园、纪念馆、道观寺庙、体育场馆以及公共厕所,一律实行凭《老年优待证》免费;风景名胜区和文博单位在黄金周内实行凭《老年优待证》半价优待,其余时间实行免费。各地的图书馆、电影院、剧场等文化场所,对老年人要适当给予优待。民营景区在重阳节必须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平时实行优待。 (二)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公交等系统要开展“助老工程”活动,在候车(船)厅(室)和车(船)上设置老年人专座,引导年轻乘客为老年人让座。对老年人实行购票、上下车(船、机)等优先服务。 (三)公有制的医疗单位对老年人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要实行优先。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要开设老年病门诊,设立老年病床和家庭病床。对贫困老人,医疗单位应在挂号费、住院费等上给予适当优惠。 (四)城镇社区要建立敬老服务网络,对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和身边没有亲属的老人,要组织开展“金晖”行动,给予他们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为老年人有偿服务的项目要做到价格优惠,服务优质。 (五)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贫困老人个人交费按当地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办理。 (六)对年满百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区(市)县老龄办负责按月发给100元以上的长寿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各地对90岁以上的长寿老人,要建立健康体检制度,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对老年人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一律免收咨询费。对交纳诉讼费和律师费确有困难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应及时提供司法援助,实行减、免、缓交。涉及公证收费的,应根据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实行减免优待。
    各地的图书馆、电影院、剧场等文化场所,对老年人要适当给予优待。民营景区在重阳节必须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平时实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