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方案实施步骤有哪些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是完成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讲清此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其思想统一到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主动参与,积极实施。此阶段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制定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我院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的格式上报北京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三是梳理信息,及时主动对外公开。信息目录确定后,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审批,并通过网站、宣传画册、会议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布。
    四是加快网站建设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及时按程序更新网站。
    五是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按要求上报北京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