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种类是什么

法律援助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还有附加险,附加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附加盗窃险、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