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分为

法律援助

    汽车保险具体分类如下:
    1、交强险,这既属于一大类,也属于单独的一个险种;交强险是固定费率的,不同的车型,不同的排量,金额的都是固定的,各家公司都一样,只不过在结算佣金的时候会稍微有差别;
    2、商业险,商业险的险种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这个险种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第三方的。保险责任包括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甚至是对方的误工费用或者是其他陪护交通费用等等都是从第三者责
    任险里面出;
    3、车损险,这个保险是买给自己的。也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自己车辆的一种保障。如果我方全责,对方的三者是不会赔偿我们的,所以,我们要用我们的车损险来补偿我们的车辆损失。具体责任包括车辆的损毁,车辆的丢失,车辆的自燃,车辆的水渍等等,只要是自己的车损坏了或者是灭失了,都在保障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