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和虚抵哪一个严重

法律援助

    虚开和虚抵哪一个严重,要看具体的金额,以及是否抵扣进项税来具体分析。
    虚开发票是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虚抵发票是把虚开的进项发票用来抵扣销项税额的行为。 虚开虚抵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骗取出口退税或偷逃国家税收的一种发票犯罪行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会产生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是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能是恶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哪个更严重,是看具体的金额,以及是否抵扣进项税。
    虚开虚抵的双方,哪一方的责任大:
    毫无疑问,肯定是直接责任人责任最大。同时也要问题大小,如果虚开发票金额不大,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实际上承担责任最大的是老板。因为补税、滞纳金、罚款最后都是老板掏钱。因为虚开发票的损失财务人员是不可能承担责任的。 如果涉及刑事责任追究,可能要区分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问题。这种情况如果主要是财务人员自做主张的行为,则财务人员责任最大。如果是老板策划和组织实施,则公司老板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不管是是什么情况,如果财务人员参与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因此建议财务人员一定要加强企业发票管理,增强发票风险意识,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防范自身职业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