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为什么要去税务局

法律援助

    一、交社保去税务局原因如下
    1、社保费交由税务局征收,是按照加强税费管理、强化征缴手段、节约行政成本、优化职能配置的要求实施的。
    2、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国家税收给予补贴。
    二、详情
    1、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局征收社保。国务院、人社部印发了《国家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社会保障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
    2、改革方案还对完成新税务机关挂牌督办、制定新税务机关“三个明确”、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关税转移支付、促进税收一体化和优化征管等重点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收费业务和信息系统,加强资金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保障措施。
    3、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计划分步完成集中办公工作,挂牌新设机构,以新设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严格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级税务组织体系和税收征管责任,完善结构布局和权力配置,使机构设置科学化、职能明确化,合理配置资源。
    4、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5、要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责任转移到税务部门的范围,转移一批依法保留、适合转移的成熟非税收入项目,并逐步推进。要把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结合起来,优化完善纳税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为纳税人和出资人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