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感情了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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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感情的,起诉离婚时应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事实,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