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平均工作几天?

法律援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可以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在紧急事件下,如自然灾害、事故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并不受限制。劳动者应保护自身权益,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单位能延长工作时间吗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当出现可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幅度根据需要而定,不受限制,并且不需要和工会及就业者协商。这些情况是: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例如地震、洪水、抢险、交通事故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例如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泄露或堵塞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保修、保养的;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的;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原来单位是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但是每天、每月延长的时间都是有限制的。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但是我们劳动者也不能是单位让延长就随意延长。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实行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需要下,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和每月的延长时间都有明确的限制。超过规定限度的延长工作时间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紧急事件威胁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且不受限制。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合法的范围内保障自身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